《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简称:东盟产地证,FORM E):中国和东盟(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个国家签订东盟产地证,FORM E申请办理时间:货物装运前后3天内申办的证书属正常证书;货物装运3天后申办的证书为后发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简称:东盟产地证,FORM E):中国和东盟(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个国家签订东盟产地证,FORM E申请办理时间:货物装运前后3天内申办的证书属正常证书;货物装运3天后申办的证书为后发证书。
东盟产地证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填写格式文件时:参照提单的Shipper栏并保持一致。
正本产地证:
如果是单抬头,只显示我们公司名称与地址(代理做产地证的公司)
如果是双抬头显示我们公司名称与地址(代理做产地证的公司)O/B贵司
为保证出口泰国、印尼、菲律宾的货物顺利通关并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目的国为以上三国的FORME证书
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与提交给目的国海关的发票出具人的名称地址一致。非生产型企业(贸易公司)须在电子申请书
备注栏声明“出口商名址与目的国清关时使用的发票一致”。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生产型企业的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在第七栏,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与提单上Consignee保持一致即可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运输工具号:船名航次(参照提单)
装货港:(参照提单)
卸货港:(参照提单)
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经香港转口的可填写,如:“SHENZHEN VIA HONGKONG”。
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
第四栏(For official use ):供官方使用
此栏留空,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五栏(Item number):序列号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HS编码的货物可按顺序分列“1”、“2”、“3”……。
如只有一种产品可留空
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填写外箱唛头,与提单保持一致即可
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
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
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
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including quantity where appropriate and HS number of the importing Country):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商品英文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及H.S.编码,与提单保持一致
第八栏(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原产地标准
1.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一般情况下,填写WO即可。
特殊情况:
2.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其中国原产价值成份≥40%,填写中国原产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
3.货物含进口成份,且货物HS编码为1517.90、2105.00、5103.20、5103.30、5104.00、5105.31、5105.39、5105.40、7101.21,填写“PSR”;
4.货物含进口成份,中国—东盟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
第九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 and value(FOB)):毛重或其它数量及FOB价值
一般选择以毛重为计量单位,注意与提单保持一致。
第十栏(Number & date of invoice):发票号与发票日期
发票号与日期
根据你们的商业发票填写即可
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留空即可
东盟产地证第十二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留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