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A产地证又称普惠制产地证
普惠制的含义是所有发达国家对于原产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所有商品,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或免除进口关税再进行。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9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列支敦士登公国。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的填制: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填写格式文件时:参照提单的Shipper栏并保持一致。
正本产地证:
如果是单抬头,只显示我们公司名称与地址(代理做产地证公司)
如果是双抬头显示我们公司名称与地址(代理做产地证公司)O/B贵司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二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与提单上Consignee保持一致即可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三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绝大部分情况下,填写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
格式为“FROM…TO…BY…“
如经非给惠国地区转运的(香港、澳门除外)签证时需提供联运提单。
如到欧盟境内货港不清楚,可填进口国名或地区(如EU)。
如经香港转运,应标明离开中国境内的日期,并在日期前加上英文 “ON”或“ON /AFTER”表示于×××日期或自×××日期之后起运,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四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供官方使用
此栏留空。供特殊情况下,官方使用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五栏(Item number):商品顺序号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HS编码的货物可按顺序分列“1”、“2”、“3”……。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填写外箱唛头,与提单保持一致即可
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
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
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
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商品英文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与提单保持一致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八栏(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原产地标准
(一)完全为中国原产产品,不含任何进口成份,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均填“P”。
一般情况下,填写P即可。
特殊情况是含进口成份,并且你愿意这么较真地填写,可以参照下面的说明:
(二)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须符合原产地标准)
1、产品出口到欧盟27国、瑞士、挪威、土尔其、列支敦士登、日本等国,填写“W”加商品的H.S.四位数编码。例如:“W”95.03。
2、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只填“F”,不填HS编码。
3、产品出口到澳大利亚、新西兰,此栏可留空或填“W”加商品的H.S.四位数编码。
4、产品出口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前苏联国家,其进口成份不得超过离岸价的50%,填写“Y”字样,
并在字母后面打上进口价值占出厂价的百分比。例如:“Y”45%。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九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数量
数量和重量
一般选择以毛重为计量单位,注意与提单保持一致。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十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
发票号与日期
根据你们的商业发票填写即可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十一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留空即可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十二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出口商声明,留空即可,我们(代理商)盖章签字。
普惠制产地证的直运规则:
产品必须符合普惠制产地证的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